一旦我们认识到基因对于整个生命的意义,以下的观念就很自然了:
“疾病是体内细胞变异的表象,细胞变异是细胞内基因受损的表象”,因此,一切疾病都可以被认为是基因病。
但是,这个观念只涉及到事情的一少部分。 那就是,这个表述图像的因果链是破碎的。 何以故? 说到底,所谓基因,只是人体的信息载体,在人这个生命体制当中,信息,只是一个环节,尽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,但绝对不是整个生命体制当中,所有因果链的头端。 原因很简单,人的生命体制,绝对不是一个单一因果链,甚至也不是一个因果网络,其极端重要的属性是, 层次结构。 基因所在的层次,是信息的储存、复制、转录、翻译等等事件,这个层次上的角色,是DNA、RNA、多肽、蛋白质等等。 如果我们只是考虑这个层次上发生的事件,我们必然几乎无法单独让每个事件真实发生和进行。 例如复制,即使我们采用化学的观念,首先在一个合适的溶液环境里面,配上足够的酶,足够的DNA单体,和DNA母链,然后作为一个生化反应的DNA双链的解链和复制就开始了? 显然我们还需要更加接近真实细胞环境的装配环境,才能使得那些被我们装配而发生的事件更加逼真,而我们成熟的分子生物工程,则是利用了现成的生命体制:病毒、酵母、线粒体、...来作为我们装配这些事件的工具和环境。 所以,我们体外实验(in vitro)技术的进步,结果就是我们能够越来越逼真地装配出真实细胞环境,从细胞培养到组织培养,到器官培养,到动物实验。 这意味着什么呢?意味着我们自觉地在增加人工装配体系的层次。 也就是说,我们承认,生命事件的人工装配,同进化的设计一样,也必须引入多个层次,才能更接近真实的生命事件。 这也就是说,我们承认,一个单一的生物大分子层次,并不构成作为一种涉及到器官层次、足够大范围的生理状态变化的疾病的因果链源头。
| 基因的突变在进化的角度,基因的核心问题,最原始的看法,是突变。 为什么说是最原始的看法呢? 很显然,假设基因所记载的信息是严格不变的,不仅体细胞中的基因,无论怎样分裂、复制、特化,其信息都不变;而且在生殖细胞中也不变,仅仅在两性生殖过程中,雌雄两性母细胞结合,才出现基因的新组合。那么,很多现象就无法解释。 所以,就提出突变的概念,用来描述不变的反面。 但是,这样一来,很有可能,基因所载信息的非两性结合的所出现的改变,是有多种类型的,甚至各有其不同意义,现在,我们统一称之为突变,这就可能导致我们忽略到很多重要的事情。 回到基因的理论与工程涵义上,没有任何理由,可以说明,基因是受到极端保守机制的保护,而只有在外界偶然物理因素强制下,才发生突然的、随机的、无意味的变化。 理论上,作为信息的载体,固然需要一定的保守性,使得遗传过程得以稳定遂行,但是,绝对的保守,也不是任何信息体制所能做到的,更何况,绝对保守的信息体制,根本不可能存在,除非在特(神)创论的框架里。 工程上,基因一方面是作为信息载体,另一方面,它本身也是一种生物大分子聚合物,具有与其他生物大分子聚合物一样的物化可变性。 所以说,突变,并不是一个合适的称呼,更合适的称呼,应该就是变异。 然后,再对基因的变异进行分类。 在理论的意义上,首先应该分为两大类: 所谓与信息无关的变异,就是该种变异的发生机制,独立于基因所载有之信息。例如放射性高能粒子,纯粹偶然地撞击DNA长链聚合物,使得其中某些部分发生化学变化,这个过程,与受撞击的长链所载有之遗传信息内容,是完全无关的。 所谓与信息有关的变异,就是指肇因于基因所表达的信息,例如籍由相应蛋白质的作用,使得该基因被复制或者漂移,等等变异,这种变异,则是与基因所载之信息相关的。 |